张海新的辩护律师认为,法院并没有按法律规定,提前3天将开庭传票送达张海新,要求延期审理

关键证人未出庭作证

上一篇关闭本页

是否构成犯罪?

张海新的辩护律师刘书庆、高承才则作了无罪辩护他们认为,其当事人并无成立“邓州市人民政府”的意图,更无政治诉求,只是在维权过程中穷尽了所有途径之后的无奈之举向开发商发红头文件,应视为对抗不法行为的一种紧急避险行为,其当事人系暂时牺牲较小的利益去维护村民集体的利益,应不负法律责任另外,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正常的管理活动和形象,而张海新面对政府部门不作为,其行为代行了政府应尽而未尽的管理职责,反而维护了正常的管理活动如果说有过错,至多属于违法行为,因其不邓州市属于南阳市吗具社会危害性,不构成犯罪

本报记者周喜丰 实习生周慧琳 长沙报道

张海新等3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是庭审的辩论焦点检方认为,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是行为犯,只要有这种行为,即构成犯罪而张海新、马香兰、王良双并不认罪

马香兰并没有律师为其辩护,一度当庭要求委托律师,但法庭认为,此前已通知马香兰可以聘请律师,是马香兰自己放弃这一权利王良双的辩护律师作罪轻辩护

5月16日,该案曾在邓州市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法庭同意延期

开庭前,张的辩护律师曾向法庭提交要求三名证人出庭作证的书面申请这三名证人除了“明盛社区”项目负责人,还有南阳市农业局的两名干部据张海新称,她所得到的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相关材料,正是在南阳市农业局领取邓州市建设信息网的而盖不到章,是因为相关政府部门不作为,导致村民办不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由此,导致张海新不断上访但在22日的庭审中,这三名证人并没有出庭作证

今年3月,该案起诉至法院检方指控,张海新与马香兰、王良双三人成立“新邓州市人民政府”,先后刻制公章10余枚,以“邓州市人民政府”名义下发文件、任职公函40余份,发布通告、公告20余份,先后有200余不明真相的群众在该处申请办理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河南邓州市三名只有小学文化的农民,被检方指控成立第二个“邓州市人民政府”,还私刻公章,下发红头文件,对外招聘公务员(详情见本报5月15日报道《人为地“狂”》)这起因为土地维权而引发的案件,5月22日在邓州市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在被告席上,张海新、河南省邓州市穰东镇马香兰、王良双并不认罪张海新的辩护律师认为,其当事人并无成立“邓州市人民政府”的意图,更无政治诉求,只是在维权过程中穷尽了所有途径的无奈行为,并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不应以犯罪论

















































































白癜风咨询网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dengzhouzx.com/dzzw/77.html